各乡镇(中心社区、街道办)、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和驻志各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陕政发〔2013〕8号9号10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和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由县安委办组织对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春季安全生产自查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此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
二、督查方式
由县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明查暗访和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交换意见等方式对各乡镇(中心社区、街道办),相关部门,企业贯彻落实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重点
(一)各乡镇(中心社区、街道办)。督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013年安全生产计划和安排部署情况;春季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情况;乡镇政府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落实情况等。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春季安全生产自查排查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企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负全责。要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中心社区、街道办),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由县安委办组织县监察和两办督察室进行跟踪督察,按照省、市要求,对乡镇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行动缓慢,工作轻浮、措施不力,走过程,流与形势的,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安委办将坚决予以通报,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处理到位,决不姑息。
志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