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引号: 684771075/2014-0027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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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社区、街道办)、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和驻志各企业:

为全面做好全县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中、省安监局关于2013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三基建设”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市安委会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绝对控制指标任务,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的社会环境。

三、总体思路

2013年全县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降事故、保稳定、控指标”目标;加强“三基”工作建设---落实基层责任、强化基础能力、提升基本素质;实施三项制度---高危行业行政许可、风险抵押金收缴、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加强四个重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石油伴生气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和职业病安全监管;推进五项工作---安全教育宣传培训、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办成四件实事——实现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建立全县安全隐患库,举办一期全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班,购置云梯消防车。

四、工作任务

(一)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负全责。要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不低于1%的比例配备;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高危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50%以上具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以上资格。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监管 “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为突破口,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2月23日,省政府连续下发了《关于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陕政发【2013】8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10号),县政府将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构建政府监管责任体系。

(二)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根据中、省、市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市上拟出台《延安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查治工作若干规定》,确定打击治理的重点和内容,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监督程序。

1、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试点,加强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深入开展长途卧铺客车和超限超载超速集中整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交通道路安全监管。深化农村和农用车辆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2、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要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商住一体楼和人口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实行领导包片、单位包点的方法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未经消防安全验收而擅自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3、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所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必须进行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深化烟花爆竹、加油加气站、城市燃气、油气管道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4、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精神,组织实施好非煤矿山整顿,2013年力争再关闭5处小矿。以石油开采、砖厂、沙场等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标准和法规,全面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重点防范火灾、滑塌、中毒、井喷等事故。

5、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目前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严防倾覆、断裂、坠落等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深入开展伴生气回收清理整顿。按照“鼓励轻烃回收,限制伴生气发电,禁止玻璃棉加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许可制度,提高回收利用准入门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县安委会组织经发、安监、质监、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和油气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规范石油伴生气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对辖区内石油伴生气利用企业证照、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污染环境的回收利用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5年要全部达标。省上将出台实施意见。安监、质检、工信、人社、工商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按照“政府引导、行业牵头、企业负责、保证质量、全面开展”的工作要求,下大力气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年度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规模以上企业100%标准化达标,建材、机械、烟草和商贸企业40%实现标准化达标。对未达标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及监督检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抓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保护权利的能力。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对油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应急管理开展执法检查,完成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预案的审查备案。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家定期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备案等规定,完善数据库和分级档案。加强县消防队建设,依托地方政府、重点企业和消防部队,建立区域性专兼职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知识分层次、分行业、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置、自救互救和识灾避险能力。

(七)加强安全宣传和培训。坚持“动态宣传强声势、典型宣传推经验、社会宣传造氛围”的原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微博等信息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抓实日常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抓好安全示范县的建设、评审和考评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安全城市、安全乡镇建设。以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编写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确立的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完善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实现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安全监管人员100%持证上岗。

(八)进一步强化“三基”建设。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按照“一年强化、两年攻坚、三年巩固”的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作为实施“131久安工程”( 即:建立一个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抓好“三大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实现一个目标(安全生产精细管理和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长期性问题。同时要加强基础建设,加大经费保障。按照省、市要求我县每年要按照辖区人口总数每人2元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县长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弥补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经费不足。规范基层监管机构编制,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员编制平均数,确定安全监管机构行政或事业编制人数,保证实际编制数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市不低于27人,县区不低于14人。各乡镇(街办)要设立安监站,至少有2名专职安监员;在村(社区)、园区干部中确定1-2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实施黄牌警告、指标预警、排名通报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认真执行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的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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