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016077694/2017-0197 公开目录: 财政公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延安市志丹县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5163.45万元,较上年减少385.5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2015年项目完工,工程款已付。

2016年支出共计5163.45万元,较上年减少385.5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2015年项目完工,工程款已付。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99.19万元,较上年增加74.59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中协调费增加,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说明:相关数据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填报)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开展,购置/台/设备。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万元(共接待/批次,/人次。),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出国(境)/批次,/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万元(车辆购置费/万元,运行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增加说明)截止2015年底,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加上新购置的/辆公务用车,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2辆。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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