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志丹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01-11 15:29  
 索 引 号 01607789-7-2008-00l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0-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尽快报送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知》(延市信息办[2009]5号)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28365体育在线投注(http://www.0371-88.com)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联系(地址: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102室,邮编:717500,电话:0911-6625188,电子邮箱:zhidangov@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志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办主任任召集人,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条例》的实施,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信息化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队伍,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县、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实现了机构、领导、人员“三到位”。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认真编制了《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网上发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各乡镇、各部门的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工作有序展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情况。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定并公布了《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促使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各乡镇、相关单位,强化“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通过培训和组织专题学习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障。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在县城主要街道散发宣传单,在门户网站、电视等媒体进行《条例》宣传。三是加强《条例》工作制度,制定以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四是明确推行《条例》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条例》工作的流程,使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全县2008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77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812条,工作动态信息1510条,发展规划信息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政策法规、政府公文、人事任免、政府采购、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对政府信息的清理及公开情况。我县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通过网上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各级各部门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项、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市信息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县开通了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并将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全县各单位、乡镇(街道办、管理区)政府都开通了门户网站,挂接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对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后台操作进行专门培训,并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开辟了“政务公开”栏目,方便干部群众网上查询。三是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计划在县档案局、图书馆内辟出专门区域,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四是发挥传统公开方式作用。通过了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单、电视、报刊等传统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县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2008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县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起步,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群建设还比较滞后。二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三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 “公开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对县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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