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办理部门
志丹县公安局辖区8个派出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本人持居民户口薄到志丹县辖区各户籍派出所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0911-6623174
法定办理时限
30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2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表格
无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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