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统计信息服务
发布时间:2016-10-26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边世娥

按照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及部委职责分工要求,国家统计局进一步加大相关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基础建设,不断改进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统计信息服务,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和规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改进部门统计数据收集模式,2014年国家统计局建立了《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了体育事业、全民健身统计的相关内容。审核规范了国家体育总局《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含有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其他体育、休闲健身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零售等相关行业分类。

二是积极参与体育场地普查。国家统计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了《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相关工作。参加体育场地普查总结会、新闻发布会、全国体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等。参与相关调研,了解体育工作开展、体育运动训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村级农康工程等情况。

三是完成三经普体育相关单位的数据核查。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与体育相关的各类单位情况进行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把关,为摸清和分析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单位基本情况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充分展示体育事业发展和全民健身成果。2014年建立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健康服务业统计指标框架》以及《社会统计指标体系》中,将有关体育和全民健身的统计指标纳入其中。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的《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提要》、《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社会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等一系列统计出版物中,充分展示和宣传与体育相关的统计数据。在《中国发展报告》中刊登体育事业发展报告,在2014年新编印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中收录了有关基本公共服务的体育统计指标。在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加载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方面的相关统计资料,发布相关信息。

2015年国家统计局将根据国办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实施部门综合统计制度,进一步做好体育事业及全民健身等统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发布工作。

一是继续支持和配合国家体育总局推进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建设和实施体育全行业统计工作。

二是协助做好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修订、体育产业增加值测算、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

三是做好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宣传展示工作,改进完善统计服务。

上一条:延安市垃圾场服务承诺及标准 下一条:电费收缴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