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我省今年将完成棚改21.15万户
发布时间:2014-12-24   资料来源:市房产办门户网   责任编辑:边世娥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2014年国家与我省签订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是21.15万户,较去年增加了约10万户。面对新形势,省住建厅不断总结已有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措施,破解棚户区改造面临的资金筹措等难题,强力冲刺棚改年度建设目标,争取尽早圆棚户区百姓的“安居梦”。

科学规划:落实项目、土地

今年年初,省住建厅即要求各市县尽快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深化、量化,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抓紧落实具体项目落实项目报建、落实改造资金、落实施工组织,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月份,省住建厅会同国土厅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指标分解下达各市,要求各市(区)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在土地供应指标中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让群众早日入住新居。

合理选址:做好公共配套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省住建厅各市(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作。同时区分好安置房建设项目的类型。对于原地安置的,要做好项目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作;对于异地安置的,按照《办法》要求,在做好项目规划选址的基础上,完善安置地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并且要贯彻节能、节地、环保的原则,严格控制套型面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多措并举:解决资金瓶颈

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难度大,不仅推高了改造成本,还会影响改造进度。城中村所在区域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历史欠账多,改造中的配套建设压力也较大。面对压力,省住建厅多方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将通过用好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贷款、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多渠道共同努力。

“阳光操作”:破解拆迁难题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征迁政策。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时,做好充分的调研,结合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被征迁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征迁政策,确保被拆迁户利益不受损。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工作程序合理有序推进征迁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准备到位,程序到位,政策到位,做到依法征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将解决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摆在信访工作的首位,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进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做到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继续实行月排名、季度点评并排名公示、年终实施考核奖励等制度并不断完善。强化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督查,省住建厅将坚持常态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和质量督查,各市(区)要加大对县、区的督导力度,确保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高效、快速推进。

上一条: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 下一条:志丹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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