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29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边世娥

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陕卫规划发〔2016〕48号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保障我省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到2020年健康扶贫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因病致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二是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实现小病在村镇,大病不出县,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三是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明显提升;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定额补贴。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县。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不断提高报销比例。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上年度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首段起付线降低50% 。

4、扩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二)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5、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卫生计生、扶贫联合民政等部门经办机构,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6、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按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三)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

7、以县为单位,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的基础上,核实核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等。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健康卡,推动贫困家庭与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加强健康管理。

(四)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

8、对于小儿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白内障等一次性能治愈的疾病,集中力量进行治疗。

9、对于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需要维持治疗的,安排定点医院治疗。

10、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疾病,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

(五)建立三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贫困县医院机制。

11、组织省内三级医院(含驻陕部队)和省际对口帮扶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采用“组团式”帮扶方式,向贫困县县级医院派驻一名院长或副院长和至少5名中高级医务人员驻点帮扶,帮助建立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诊疗科目,重点加强近3年县外转出率排名前5-10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培训人员,推广适宜医疗技术,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帮扶双方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诊疗服务。紧密结合医改,三级医院推行医联体+全科医生,开展县镇一体化、村镇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扩大服务范围,引导患者合理就诊,减轻群众负担。

12、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县级医疗机构医师晋升中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服务1年的规定。

(六)加大疾病防控和妇幼保健工作力度。

13、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12大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4、加强疾病防控工作。落实6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和地方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加强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干预水平。

15、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将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贫困县,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全面实施贫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全面开展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大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落实贫困地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16、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父母扶助金政策,全面落实失独家庭养老、保险、医疗、丧葬等救助政策。

17、完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扶助政策,开展系列帮扶活动,在产业开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子女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加快脱贫步伐。

(八)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18、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使每个贫困县达到“三个一”目标,即每县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的公立医院(含中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规范化卫生室。中医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专科建设,县医院、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乡村医生能够运用中医药诊疗手段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加强贫困县远程医疗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9、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

(九)强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20、加快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科生。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县一定的自主招聘权,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万名医学类本科生计划,加快人员招聘引进步伐,解决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短缺问题。

21、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医师等培训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县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5年内每人接受半年以上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到2020年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每万人口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

22、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轮训乡村医生,5年内每名乡村医生接受3个月以上的培训。到2020年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毕业水平的乡村医生。

23、落实乡村医生报酬待遇,提高补助标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重视加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工作。

2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科学实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改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25、加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我省《百姓健康》系列栏目覆盖所有贫困县,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县区创建活动和健康教育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广泛传播健康教育知识,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规划。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协调牵总作用,在扶贫部门的统筹指导下,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合力,加快健康扶贫工作进程。

(二)实施考核评估。

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级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考核评估,督促任务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宣传健康扶贫工作对于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健康扶贫的政策措施,动员各类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健康扶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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