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非因公受伤因病职工合同期满劳动能力鉴定 |
联系电话 |
0911-6622223 |
投诉电话 |
0911-6625273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新农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3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发[1978]104号 |
许可条件 |
因病非因公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达不到以上年龄的,办理退职. |
申请资料 |
本人档案,个人申请 |
办理程序 |
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90个工作日内 |
承诺时限 |
90个工作日内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