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热情接待群众有关食品药品质量方面的举报投诉、有报必查、查处必严、举报投诉事项查处率100%,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一经查处,给予奖励。 |
联系电话 |
0911-6633677 |
投诉电话 |
0911-6620372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朝阳街事业综合大楼5楼505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陕食药监稽发[2004]5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举报制售假劣药械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
许可条件 |
无 |
申请资料 |
无 |
办理程序 |
接到举报后,领导安排,组织查办,查出结果后,回复举报人。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接到举报县区1小时到达 |
承诺时限 |
接到举报县区1小时到达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法律效力 |
罚没款到帐金额的3%一5%
在线办理 名称 描述 表格 样例 说明 结果反馈 状态查询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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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