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两孩以内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
联系电话 |
0911-6622350 |
投诉电话 |
0911-6633233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保安街与延定公路交叉口西100米街道办2楼计生站办公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陕西省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意见》(陕发〔2016〕12号)、《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安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
许可条件 |
生育一孩、二孩子女的,不再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
申请资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填写生育登记表。生育后办理登记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1张。 |
办理程序 |
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6个月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任何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
办理部门 |
各乡镇计生办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一次性办结,特殊情况须进一步核查信息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承诺时限 |
一次性办结,特殊情况须进一步核查信息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公共服务、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